医保丙类目录将于年内出炉 业内
1月17日,国家医保局召开医保部门“保障人民健康 赋能经济发展”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25年内将发布第一版医保丙类目录。
我国现行医保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高的药品,部分纳入报销范围。丙类药品则通常指高价创新药等,属于完全不予报销的范畴,需要个人自费。
全新的医保丙类目录将作为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有效补充,聚焦因超出“保基本”功能定位暂时无法纳入医保目录但创新程度很高、具有显著临床应用价值、患者获益显著的药品。其作用是“积极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将健康险资金的一部分通过规范途径,加大对创新药械研发生产的投入”。如此看来,丙类药品目录将成为我国首个商保支付的国家级药品目录。
据介绍,丙类目录与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同步开展,计划于2025年内发布第一版。工作程序拟参照基本医保目录调整程序,但会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制定过程中充分调动保险公司、保险行业专家等参与积极性,丙类目录的商保结算价格由国家医保局组织商业保险公司与医药企业协商确定,探索更严格的价格保密措施。
同时,国家医保局将采取多种激励措施,积极引导支持惠民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将丙类目录药品纳入产品责任保障范围。也将打通丙类目录与基本医保目录间的通道,做好衔接。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医保局将探索优化调整医保支付政策,对于丙类目录药品可不计入医疗机构基本医保自费率指标和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监测范围。符合条件的病例原则上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实行按项目付费。
此外,由于丙类目录需要与商业保险产品对接,需要留有一定时间,从今年开始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时间会适当提前,预计4月初开始申报,争取9月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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